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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跳河 六千字更新 (第2/4页)
。 医院病房里,沈意棠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你是不是感冒了?”张爱花关心道:“天这么冷,要不吃点板蓝根颗粒,预防一下?” “国庆也要吃。”张爱花低头看着沈国庆,语气温柔:“小孩子冬天也容易感冒。” 面对张爱花的好意,沈国庆冲她斯斯文文一笑。 可把张爱花给看呆了,这小孩儿咋长的这么好看?粉雕玉琢、眉目清秀,比女孩还漂亮。 张爱花爱不释手的摸了摸沈国庆的脸,寻思沈同志姐弟都长得好看。 让家里的娃多和沈国庆玩玩儿,说不定她家娃以后也能长这么好看嘞。 从军区医院离开时,沈意棠还是听张爱花嫂子的话,买了一袋板蓝根颗粒和一些感冒药回家备着。 “也不知道林喜春这事儿,最后咋解决?”张爱花叹气。 虽然她们帮林喜春和孩子,住进了军区招待所。 可是军区招待所却不能让他们住一辈子,还是得趁早解决李家福娶两个老婆的事儿才行。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沈意棠自然也有这庸俗的爱好:“嫂子,李家福写离婚信的事儿,是在和乔薇结婚前?还是和乔薇结婚后?” 张爱花一听沈意棠问出了关键点,立马拉着沈意棠,神神秘秘的小声说:“你来的晚,不知道这里面的秘密。” 说着,她还左看右看,见周围没啥人,这才小声的说:“李家福打报告离婚的时候,还不认识乔薇。” “当时,他是看中了一个烈士家属。那人是老师,漂亮有文化,李家福总以战友的名义去接济对方……” 但那个烈士家属有分寸,没搭理李家福,更看不上李家福。 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军人,两人日子过的还不错。 但那时候,李家福的结婚报告已经打上去了。 所以李家福就去参加相亲会,在相亲会上认识了乔薇。 说到这里,张爱花还忍不住咂舌:“李家福这人,做梦都想娶个漂亮有文化的老婆。就是可怜了林喜春,给李家当牛做马,最后还惨遭抛弃。” 说到这里,张爱花又‘呸’了一声:“这种狗男人,发达了就想换老婆。还不如死在战场上!这样林喜春还能捞个烈士家属当当,她和孩子每个月还有津贴补助,日子也能好过点。” 总比到现在这样,她和两个孩子都成了多余的人。 说起来,林喜春那个婆婆也是个黑心肝儿的老虔婆。 害怕家里没了劳动力,害怕自己没人照顾,就隐瞒那封离婚信。害得林喜春在老李家,当牛做马这么多年! 李铁蛋还这么小,看来是林喜春刚怀二胎的时候,李家福就起了离婚的心思。 张爱春又骂道:“呸,一家子丧良心的货,从根上就烂了。” 沈意棠赞同点头,她也看不起李家福这种发达了就抛弃原配老婆的男人。 这种男人就不配活在这世上! 沈意棠回到家里的时候,陆毓华已经下班回家,正在换客厅里的灯泡。 这个年代好多人为了省电,用的灯泡都不会超过15瓦。 灯泡太暗,晚上根本看不清。 沈意棠就想换个亮点的,毕竟电费是自己家出。 她愿意每个月多出几毛钱的电费,让自己晚上能用上亮堂堂的电灯泡,看东西也清楚点,对视力也好。 陆毓华换好了灯泡,让她拉电灯线。 沈国庆爱玩儿这个,抢着去拉电灯线了。 沈意棠就笑看着他,电灯线被沈国庆拉动,只听‘咔嚓’一声的轻微响动,刚换的灯泡就亮了起来。 原本点了灯都显昏暗的屋子,瞬间亮如白昼,连角落都能看清楚了。 沈国庆朝着姐姐咧嘴一笑,眉眼弯弯的模样,特别可爱。 “这个好,这个亮堂。”沈意棠也笑容明媚的夸赞道。 陆毓华垂眸看着妻子笑盈盈的脸,她总喜欢说这个好、那个好。好像家里的一切,都被她浓烈的喜爱着。 陆毓华垂眸,又瞧了眼自己。 沈意棠看出了他的动作,以为他换灯泡的时候,把手给弄脏了。就拿起开水瓶儿,给他倒点儿热水洗手。 陆毓华接过她手里的开水瓶,一边往洗手盆里倒水,一边问:“回来的时候不高兴?” 他看妻子走进屋的时候,脸颊都是气鼓鼓的,眼里还带着愤怒。 沈意棠愣住,她不高兴吗? 但是被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盯着,她就说:“也不是不高兴,就是替林喜春打抱不平。” “她啥错都没有,李家福凭啥嫌弃她?要和她离婚?她乡下那个婆婆,又凭啥藏起那封信?让她在李家当牛做马这些年。” 大家都是女人,平心而论,很少有人知道林喜春的情况后,不会感到生气,不会同情林喜春的。 陆毓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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