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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第五章饕鬄杀人 (第4/4页)
问题。 我想了想,说:“制定规则的人除了我的种族没法说,都是君族。” 制定的是君族,又如何会将其它种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又不是智障了。 楉笑道:“所以啊,规则它保护的是制定者的利益。人族的规则制定者多为男性,因此它捍卫的是男性的利益,而制定者中有家中有幼崽的,它们想到了自己的幼崽可能犯法,于是规则又重视犯法幼崽的利益胜过受害者的利益。” 我:“....”我不知道人族当初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的是未成年保护法,但我按着自己的三观去度量此事,发现,自己超想发自肺腑的为楉的理论点个赞。 规则捍卫的是制定者的利益,我当年制定雷泽最初的规则时可不就是想的如何捍卫雷泽的利益,雷泽之外,于我无关,甚至,是雷泽剥削的对像。 有制定法律却不捍卫自己的特权而是去捍卫别人的利益,不是智障就是另有图谋。因此人族法律中很多关于对男性女性两种待遇的条款在我看来很合理,反之,有朝一日女性压过男性,颁布对男性不利的法律也合理,物竞天择,端看男性还是女性谁更有手段更理智罢了。 不对,好像有点歪楼了……但,还是莫名的庆幸自己生于君族,两性之间的地位平等,没人族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言归正传,纵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腹诽不已,我还是得承认,这部律法挺不错的,让未成年的高岚拥有杀人执照,不管是将人打残了还是打死了她都不用坐牢。 以及,这律法的可利用处挺大的,为何没人利用?比如训练几个未成年人当杀手赚钱,就算杀手被抓了也无妨,未成年人拥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用受罚。 教唆未成年人杀人有罪,躲远点,跑国外去联系未成年杀手便是,警察还能跑到别的国度去抓你?就算真能找到办法追过去,藏严实点,警察绝不可能在别的国度掘地三尺的找你。 少凰道:“你的思路很宽阔嘛,跟我一样。” 我说出口了? 我愣了下,啊喂,我思维发散性的乱想的,你还真想那么做?不对,丫不是想那么做,方才那话按照少凰的性格解析了的话应该是她已经那么做了。“你还真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训练过未成年杀手啊?” 少凰摇头。“我只是利用自己当时使用的躯体未成年屠了几个村庄,然后让警察拿我没辙。” 我疑惑:“你屠村庄干嘛?” “债主要求,她被人贩子拐卖到山沟里,因为屡次三番的想逃跑被打断了四肢像牲口一样关在畜棚里,一直没能逃出去,被活活折磨而死,她死的时候怨气太重引起了我的注意。”少凰随口道:“她问我能不能报警,然后枪毙村子里所有人。” 我说:“拐卖人口,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都不判死刑的吧?” 少凰点头。“所以她换了要求,让我将那一片所有有买卖人口的村寨都给屠了,我顶着一副未成年的人族躯体花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说到最后少凰很是感慨。 我奇道:“三年的时间,那些人居然没跑,一直在那等着你去杀?” “他们尝试过报警,警察也将我给抓了,但我那具躯体未成年,杀人不坐牢,警察每次将我放了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屠一个村子。” 也可以私底下杀了你的,我想这么说,但考虑了下少凰的性格,就算在人的躯壳里不能使用法力,她在杀人之前也一定会先将那具躯体给训练出自保和杀人的能力来确保万无一失,人贩子还真不一定杀得了她。 我突然很想笑,少凰那三年大概是警察最无奈的罪犯和罪犯最恐怖的噩梦了。 作者有话说: 这里解释一下少凰的种族屠杀,虽然少凰崇尚丛林法则,但到底被孟凰给教出了底线,她杀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须,否则不会随便屠杀别人的种族,一般都是诛九族。 不过楉口中的种族屠杀的确发生过,在大战结束之后,她远征周边世界群之前的这段时间。 大战结束,每个种族都损失严重,也是重新瓜分利益的时候,尤其是诸神族经过大战,大部分神族族群都损失惨重。于是乎有人对南明伸出了爪子,想试探一下看看南明的反应,而少凰的回应,很给力,把所有正在伸出的爪子给吓了回去。 再之后她便提前了对其它世界的远征,给诸天万族找点事做,省得闲得没事就想着怎么内斗。 而远征归来,她的威望达到了鼎盛,再无人敢对她或她的种族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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